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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一房東跳價毀約拉中介演戲 被判賠29萬



原標題:上海一房東跳價毀約拉中介演戲,被判還10萬定金再賠29萬

東方網7月13日消息:在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中,中介陳某先是假扮房東的女婿,又在法庭上為買靜電油煙處理機租賃傢作證,原因是房東沒給他之前承諾的4000元。

7月13日,記者從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獲悉,該院日前對這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並作出一審判決,被告返還原告定金10萬元,並支付違約金29萬餘元。

據法院介紹,2015年底,上海市民繆阿姨想將手中一套位於浦東新區康橋鎮的房子出售,於是委托一傢房產中介幫忙掛牌出售。很快,上海市民張女士看中瞭繆阿姨的房子,雙方在中介的促成下簽訂瞭《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》及《房屋買賣合同》,房屋售價146萬元,張女士先行支付瞭繆阿姨定金10萬元。

但是,繆阿姨提出,因房子登記在其已故丈夫的名下,必須等公證手續齊備後,她拿到新產證才能與張女士簽訂《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》。對此,張女士也沒有異議,同意40天之後再正式網簽。

然而,在等待公證的時間裡,上海的房價突飛猛進,繆阿姨樓下鄰居的房子一下子漲到瞭175萬元,這對繆阿姨刺激不小,遂找來另一中介陳某商量對策。

聽到繆阿姨重新掛牌出售的打算,中介陳某也幫著出主意,一邊跟繆阿姨串通好以傢庭矛盾為幌子拖延簽約,另一邊偷偷幫繆阿姨另尋出價更高的賣傢,繆阿姨答應事成之後給陳某4000元。

與此同時,張女士擔心房東繆阿姨因房價上漲而違約,一聽到公證書辦出來立即找到她,要求盡快簽約。

“女兒覺得我把房子賣便宜瞭,騙瞭她,在跟我鬧矛盾,公證書是她交的錢,現在她把公證書拿去瞭,我辦不出新產證。”繆阿姨裝作很無奈的樣子。為瞭讓張女士相信,繆阿姨還讓陳某充當其女婿,與張女士交涉,並提出最低180萬元的要求。

張女士覺得要價太高,斷然拒絕。不久,陳某幫繆阿姨找來新買傢,比張女士的出價高出27萬元,也即173萬元的價格進行瞭網簽。

不久後,張女士識破瞭謊言,將繆阿姨訴至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,要求其雙倍返還定金20萬元,並支付違約金292台北靜電油煙機出租000元。

法院表示,庭審期間,原告張女士還找來中介陳某作證。原來,繆阿姨當時對陳某的承諾並未兌現,沒有給他4000元,陳某一怒之下又來替張女士作證。

法院經審理後認為,原、被告之間簽訂的合同系雙方真實意識表示,內容未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,應屬合法有效,雙方均應遵照履行;被告將系爭房屋以高於原、被告合同價27萬元的價格另售他人,其行為表明不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,被告構成根本性違約。

法院同時認為,本案中定金罰則和違約金條款不能同時適用,審理中經主審法官釋明,原告表示主張違約金,返還定金本金。

綜上,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。


原標題:上海一房東跳價毀約拉中介演戲,被判還10萬定金再賠29萬

東方網7月13日消息:在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中,中介陳某先是假扮房東的女婿,又在法庭上為買傢作證,原因是房東沒給他之前承諾的4000元。

7月13日,記者從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獲悉,該院日前對這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並作出一審判決,被告返還原告定金10萬元,並支付違約金29萬餘元。

據法院介紹,2015年底,上海市民繆阿姨想將手中一套位於浦東新區康橋鎮的房子出售,於是委托一傢房產中介幫忙掛牌出售。很快,上海市民張女士看中瞭繆阿姨的房子,雙方在中介的促成下簽訂瞭《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》及《房屋買賣合同》,房屋售價146萬元,張女士先行支付瞭繆阿姨定金10萬元。

但是,繆阿姨提出,因房子登記在其已故丈夫的名下,必須等公證手續齊備後,她拿到新產證才能與張女士簽訂《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》。對此,張女士也沒有異議,同意40天之後再正式網簽。

然而,在等待公證的時間裡,上海的房價突飛猛進,繆阿姨樓下鄰居的房子一下子漲到瞭175萬元,這對繆阿姨刺激不小,遂找來另一中介陳某商量對策。

聽到繆阿姨重新掛牌出售的打算,中介陳某也幫著出主意,一邊跟繆阿姨串通好以傢庭矛盾為幌子拖延簽約,另一邊偷偷幫繆阿姨另尋出價更高的賣傢,繆阿姨答應事成之後給陳某4000元。

與此同時,張女士擔心房東繆阿姨因房價上漲而違約,一聽到公證書辦出來立即找到她,要求盡快簽約。

“女兒覺得我把房子賣便宜瞭,騙瞭她,在跟我鬧矛盾,公證書是她交的錢,現在她把公證書拿去瞭,我辦不出新產證。”繆阿姨裝作很無奈的樣子。為瞭讓張女士相信,繆阿姨還讓陳某充當其女婿,與張女士交涉,並提出最低180萬元的要求。

張女士覺得要價太高,斷然拒絕。不久,陳某幫繆阿姨找來新買傢,比張女士的出價高出27萬元,也即173萬元的價格進行瞭網簽。

不久後,張女士識破瞭謊言,將繆阿姨訴至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,要求其雙倍返還定金20萬元,並支付違約金292000元。油煙處理機租賃

法院表示,庭審期間,原告張女士還找來中介陳某作證。原來,繆阿姨當時對陳某的承諾並未兌現,沒有給他4000元,陳某一怒之下又來替張女士作證。

法院經審理後認為,原、被告之間簽訂的合同系雙方真實意識表示,內容未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,應屬合法有效,雙方均應遵照履行;被告將系爭房屋以高於原、被告合同價27萬元的價格另售他人,其行為表明不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,被告構成根本性違約。

法院同時認為,本案中定金罰則和違約金條款不能同時適用,審理中經主審法官釋明,原告表示主張違約金,返還定金本金。

綜上,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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